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集中曝光一批涉导向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3日消息,2022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整治借党的二十大进行商业营销炒作工作,指导各地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借党的二十大进行营销炒作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尊严、妨碍社会安定、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违法行为。现选取已办结的10起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一、聊城市阳谷县中心医院发布涉党的二十大违法广告案
山东省聊城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阳谷县中心医院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含有“喜迎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 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阳谷县中心医院消化内镜室现为阳谷县企事业单位或家庭开展‘组团式’无痛胃肠镜体检活动”等内容的广告,借党的二十大名义进行营销炒作,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2年9月28日,聊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阳谷县中心医院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布涉党的二十大违法广告案
河北省衡水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含有“喜迎二十大,早诊早治,防癌体检套餐优惠风暴来袭”等内容的广告,借党的二十大名义进行营销炒作,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2年9月23日,衡水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衡水市第三人民医院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嘉兴市中糖酒业有限公司发布涉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违法广告案
贵州省仁怀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浙江省嘉兴市中糖酒业有限公司在贵州国台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定制生产“国台·礼赞100”酒,定制的“国台·礼赞100”酒包装上印制有“礼赞100酒”船型图案和“1921-2021”字样,借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进行商业营销炒作,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2年3月24日,仁怀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嘉兴市中糖酒业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阿奇立克日立家用电器(上海)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阿奇立克日立家用电器(上海)有限公司在日立官方旗舰店上发布含有“‘七七节’电器促销”等内容的广告,以“七七节”为名开展广告促销活动,损害我国国家尊严,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3年1月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阿奇立克日立家用电器(上海)有限公司作出罚款6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陕西永倍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名义违法广告案
陕西省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陕西永倍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上以直播形式发布推销汉中古旱莲有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相关产品的广告,广告中擅自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对富平墨玉圆盘纪念品进行营销宣传,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2年12月5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陕西永倍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四川合丰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四川合丰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在宣传其“卓越南城”房地产项目的DM单和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了含有“合力达团队精心考研四大名湖精髓……南湖区(三期)不仅风景迷人,亦见证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等内容的广告,在项目所在“南湖”与嘉兴南湖、党的一大等并无实际关联的情况下,制造噱头、进行炒作,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2年3月1日,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四川合丰置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罚款60.216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合肥杰事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不规范中国地图违法广告案
安徽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合肥杰事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官网广告中使用的中国地图漏绘台湾省、钓鱼岛、东尾屿、南海诸岛及九段线,同时存在遮挡压盖国界线等问题,损害国家尊严,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2年10月24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合肥杰事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八、山西山江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布涉东航坠机事故违法广告案
山西省晋州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山西山江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助MU5735航班失联事件热点新闻,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含有该事件元素的“新晋福邸”房地产宣传广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2年6月13日,晋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山西山江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九、西安天颂餐饮有限公司发布涉东航坠机事故违法广告案
陕西省西安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西安天颂餐饮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含有“3月21日,对于每一个西安人来讲,收到一个坏的消息,也收到一个好的消息。坏消息3月21日中午14时20分东航MU5735航班执行昆明至广州的飞行任务途中,于广西梧州上空失联……好消息西安新一轮疫情进入尾声,堂食可约,3月22日全面复工”等内容的广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2年6月28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西安天颂餐饮有限公司作出罚款43万元的行政处罚。
十、江西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江西慧康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广告案
江西省樟树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查明,江西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委托江西慧康科技有限公司对妇炎洁女性个护保养系列产品提供运营、策划、推广、销售等服务。江西慧康科技有限公司在天猫妇炎洁官方旗舰店推广销售“妇炎洁玻尿酸玫瑰滋养洗液”产品时,在商品详情页面的广告宣传中使用大量低俗、恶俗、媚俗用语,损害女性尊严,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2年8月18日,樟树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江西慧康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法对江西仁和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
鱼跃医疗为何敢顶风哄抬物价?270万罚少了吗?******
中新经纬2月2日电 (宋亚芬)因疫情期间哄抬血氧仪价格,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医疗)近日被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处罚270万元。对此,有网友表示“罚少了!”
事实上,鱼跃医疗并不是唯一一个在疫情期间借防疫商品紧俏而大幅涨价发国难财的企业。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第五批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典型案例,除了鱼跃医疗,重庆同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也因哄抬药品价格被处罚。
通报指出,鱼跃医疗血氧仪销售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推高了鱼跃牌血氧仪市场销售价格。以该公司生产的指夹式脉搏血氧仪(型号:YX306)为例,2022年12月生产入库平均成本比11月上涨47%。向经销商的平均销售价格由100元/台上涨至231.78元/台,涨幅131.8%;最高价格上涨至254.15元/台,涨幅154.2%。
对于企业在疫情期间物资紧缺情况下哄抬物价的行为,中国并非没有监管制度。早在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就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而依照该项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12月也发布了《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规范涉疫物资网络交易秩序工作提示》等,明确提出“不得哄抬价格”等法律红线。可以说,相关制度不可谓不严厉,为何总有企业挑战法律底线?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企业明知哄抬物价是违法行为,依然敢于违法,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违法行为人认为即使违法不一定被处罚,从新闻报道来看被处罚的比例并不是很高。二是企业有可能算经济帐,即使最后被处罚了,但违法行为所增加的盈利减去被处罚金额依然有赚头,算经济帐也是合算的,就会有利益驱使。
从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的处罚通报来看,这次对鱼跃医疗处罚270万元属于从重处罚。通报指出,当事人在疫情期间推动血氧仪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影响国家疫情防控大局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范围广,属于情节较重情形,符合从重情节。
不过,有网友表示,“罚270万?一台涨价200,就是卖1万多台机子的事。罚那点款简直九牛一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发现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
市场经济讲究“供求关系决定价格”,这是否意味着需大于求时企业可以随意大幅涨价?对此,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表示,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确实是由供求关系所决定的,但是市场经济本身也是法治经济,是有一定规章制度的。任何的市场经济都不会对企业的行为尤其是违法违规行为完全坐视不理。
此外,刘春生强调,疫情期间某些企业哄抬物价,本身确实是利用了疫情这个大的背景,而发国难财,从古至今,从中到外,都是不允许的。企业做生意,首先要遵守基本的规章制度,其次还要讲良心,有公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