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数据看春运③】1月9日发送旅客3712.5万人次 春运客流平稳有序******
光明网讯(记者 赵艳艳)2023年春运已于1月7日开始。来自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数据显示,1月9日(春运第3天,农历腊月十八)全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共发送旅客3712.5万人次,环比增长5.0%,比2019年同期下降46.3%,比2022年同期增长47.9%。
春运三天来,客流持续增长,旅客错峰出行,让春运回家路平稳有序。
综合来看,今年春运具有“三大一多”的特点,即客流大幅增长、货运需求大幅增加、一线人员感染风险较大和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增多。初步分析研判,春运期间客流总量约为20.95亿人次,比2022年同期增长99.5%,恢复到2019年同期的70.3%。
“与往年相比,今年春运人流高峰与疫情高峰叠加,是近年来不确定性最多、情况最为复杂、困难挑战最大的一次春运。”在1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全力做好春运服务保障新闻发布会上,春运工作专班副组长、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成光表示,交通运输部门将以最大能力、最佳状态、最优服务,确保人民群众顺顺利利出行、安安全全回家。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