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长热线位于时刻表大屏下方。 铁路宁波站供图
“您好,我是铁路宁波站值班长,请讲。”春运期间,站长热线接到旅客咨询的数量激增,任淑青已习惯了这句频繁又简短的问候。
“你好,我等会儿乘坐D942次列车,我的亲属是视障人士,你们可以帮他提前进站吗?”电话里的旅客如是咨询。
对此,任淑青说:“可以的,您来火车站后可以再拨打这个站长热线,您亲属是重点旅客,我们送他进站乘车。”
途经铁路宁波站的D942次列车,开行时间是4时29分。接到电话后,任淑青如往常一样,将旅客的乘车信息详细记录在纸上,并设置好闹钟,做好接送重点旅客的准备。
作为铁路宁波站服务和接待旅客的“窗口”,站长热线自2022年6月启用后,已受理旅客来电600多件,其中咨询类300多件、现场帮扶类150多件。
拨通站长热线的旅客来自五湖四海。
从8时到第二天8时,任淑青和其他两位轮班的值班站长一到岗工作,就是24小时“在线”。
任淑青的“小身材”里装满了“大能量”,身上像是有使不完的劲儿。
站长热线和对讲机此起彼伏地响着,任淑青跟随着旅客和同事们的“呼唤”,奔波在铁路宁波站的各个角落:进站口、检票口、站台、服务台……
任淑青接收对讲机信息。 铁路宁波站供图在任淑青眼里,所有铁路工作人员在春运期间的坚守,就是为了让旅客开心平安地回家过年。
“对我们铁路工作者而言,春节不能回家已是常态。但看着每一位带着爱意回家的旅客们能够过一个平安幸福的好年,我就很高兴。”任淑青笑着说。(完)
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